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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申请
 
 请下载并打印本申请书,在仔细阅读后,签署本人姓名并填妥相关资料后邮寄至下列地址:
 上海市茂名南路 1707 室腾龙之友俱乐部 收
 邮编: 200020

上海摄影家协会腾龙爱好者俱乐部章程

1. 腾龙爱好者俱乐部宗旨:

旨在促进摄影艺术的发展,提高腾龙镜头爱好者的技术知识,并为摄影爱好者提供互相交流的机会。

2. 腾龙爱好者俱乐部的全称:

上海摄影家协会腾龙爱好者俱乐部,简称:腾龙俱乐部

3. 俱乐部机构设置与人员组成:

  • 腾龙俱乐部主席 1 名
  • 腾龙俱乐部副主席 1 名
  • 腾龙俱乐部名誉主席 1 名

理事会

本俱乐部的一切事务及活动由理事会管理,理事会是本俱乐部的常设机构,人员设置如下:

  • 设常务理事 2 名:由日本株式会社腾龙上海代表处及上海摄影家协会各派1名代表组成。
  • 资深顾问 3 名:由上海及北京两地资深望重的摄影教育家担任
  • 特邀嘉宾 2 名:由摄影类新闻媒体代表担任

腾龙地区特使:

腾龙地区特使是由腾龙上海事务所授予各地区摄影精英的荣誉称号。腾龙地区特使任期 2 年,人员设置由腾龙上海事务所制定。

普通会员:

凡在中国大陆地区已拥有腾龙镜头或勃浪尼卡相机的用户,且愿意遵守本俱乐部章程的,皆可申请加入,经批准后方可成为正式普通会员。

4. 腾龙爱好者俱乐部主要活动内容及其成员的义务:

活动内容

  • 向腾龙爱好者俱乐部普通会员寄送腾龙公司最新产品资料
  • 组织腾龙地区特使参加技术培训
  • 组织大型或小型技术讲座,并邀请普通会员参加
  • 组织小范围的影友专题交流活动 ( 一般不超出 30 人 ),并邀请有兴趣的普通会员参加
  • 咨询服务,回答普通会员对腾龙技术知识或摄影知识的疑问

腾龙地区特使的义务

  • 负责当地具体活动的召集
  • 负责当地营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腾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向腾龙地区特使支付报酬)
  • 负责将当地普通会员对产品质量的反馈

普通会员的义务

  • 热心宣传腾龙产品,及时向理事会反映腾龙产品质量及使用当中的问题。

5. 经费支持

腾龙爱好者俱乐部为非赢利性组织,由日本株式会社腾龙上海事务所提供相应的日常工作经费, 不向会员收取会费。当组织外出拍摄创作或其它费用较大的活动时,由会员承担一小部分旅行费用,日本株式会社腾龙上海事务所承担主要费用。向会员收取有关费用时以自愿为原则。

6. 腾龙爱好者俱乐部为纯艺术性与技术性的组织

俱乐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任何成员不得借腾龙爱好者俱乐部的名义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除名。腾龙爱好者俱乐部不对其成员的个人行为负责。

7 .本俱乐部的地址

上海市茂名南路 205 号 1707 室 邮编: 200020

声明

 本人已仔细阅读以上条款,并愿意遵守以上条款,特申请成为腾龙俱乐部普通会员。

 姓名:

 出生年月:
 使用的镜头:  编号:
 使用的相机:  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MAIL :
 邮编:

 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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