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摄影家协会腾龙爱好者俱乐部章程
1. 腾龙爱好者俱乐部宗旨:
旨在促进摄影艺术的发展,提高腾龙镜头爱好者的技术知识,并为摄影爱好者提供互相交流的机会。
2. 腾龙爱好者俱乐部的全称:
上海摄影家协会腾龙爱好者俱乐部,简称:腾龙俱乐部
3. 俱乐部机构设置与人员组成:
理事会
本俱乐部的一切事务及活动由理事会管理,理事会是本俱乐部的常设机构,人员设置如下:
腾龙地区特使:
腾龙地区特使是由腾龙上海事务所授予各地区摄影精英的荣誉称号。腾龙地区特使任期 2 年,人员设置由腾龙上海事务所制定。
普通会员:
凡在中国大陆地区已拥有腾龙镜头或勃浪尼卡相机的用户,且愿意遵守本俱乐部章程的,皆可申请加入,经批准后方可成为正式普通会员。
4. 腾龙爱好者俱乐部主要活动内容及其成员的义务:
活动内容
腾龙地区特使的义务
普通会员的义务
5. 经费支持
腾龙爱好者俱乐部为非赢利性组织,由日本株式会社腾龙上海事务所提供相应的日常工作经费, 不向会员收取会费。当组织外出拍摄创作或其它费用较大的活动时,由会员承担一小部分旅行费用,日本株式会社腾龙上海事务所承担主要费用。向会员收取有关费用时以自愿为原则。
6. 腾龙爱好者俱乐部为纯艺术性与技术性的组织
俱乐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任何成员不得借腾龙爱好者俱乐部的名义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除名。腾龙爱好者俱乐部不对其成员的个人行为负责。
7 .本俱乐部的地址
上海市茂名南路 205 号 1707 室 邮编: 200020
声明
姓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本人签字: